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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行业调控政策执行中的隐忧

发布:2010-07-13 14:52:37作者: 不详浏览量:2735

  投资过热是中国经济发展中反复出现的老问题,这些年来,抑制水泥等产业的盲目投资一直是中央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中央政府尽管采取了一系列举措给投资降温,但效果并不显著。
  投资过热,是谁惹的祸? 
  2009年,全国水泥行业总投资额高达1700亿元,同比增幅达到61.75%。今年前4个月,全国水泥行业投资额为428亿元,同比增幅为17%。目前除京沪津没有在建拟建项目外,其他地区在建水泥生产线还有248条,预计新增水泥产能3.5亿吨。由此估算,2010年全国在建项目投资规模将达1200亿元以上。即便减去今年水泥落后产能淘汰掉的9155万吨,整个行业产能过剩,勿容置疑。投资过热是困扰中国经济的难题,每隔几年就要调控一番。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是,无工不富,工业项目上产值最快。地方政府发展首先靠的是“项目经济”、“投资经济”。为了拉动本地GDP增长,为了增加财政收入,为了提升政绩,地方官员总是要通过优先上工业项目,来达到立竿见影之效果。 
  二是,地方一些官员为了拉动经济,在招商引资中,搞“倾斜”,使水泥投资中成本收益比发生了人为扭曲。夸大当地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突破原来省级的产业规划或发展设想,不顾资源和环境负担,有的地方把石灰石矿山“一女嫁多郎”。 
  三是,部分企业被地方政府在土地、税收、金融、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倾斜优惠所吸引、迷惑,憧憬着未来的市场,盲目做大做强。 
  柔性变通,皆为局部利!
  去年9月国务院出台的国发[2009]38号文件,显示出中央抑制遏制投资过热的决心,宏观调控政策,需要各地政府去切实执行。但令人遗憾的是,有些地方在执行中央政策上打了折扣,甚至变通把待建的项目都全部越权核准了,这显然不利于遏制投资过热目标的实现。 
  “硬政策,软着陆”的局面令人尴尬,有人戏言为“薯条效应”,即政策刚出炉时一样又脆又硬,然而,放久便会又软又松。部分地方政府在执行中央政策上如此表现,说到底是因为自身与项目投资市场有着诸多的关联利益,严格执行中央调控政策,会损失地方政府的实际利益。投资过热的调控要想取得实效,必要破除地方政府侥幸心理,通过建立问责制,严厉追究那些违法审批项目的地方官员责任。这样才能改变地方政府刚性不足、柔性有余变通政策的现象。 
  对一项中央刚刚出台的产业新政,首先应当不折不扣地严格执行下去,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须要完善则可以适时完善。无论如何,不能尚未执行就先行变通,这样将势必毁损政策的严肃性和政府公信力。 
  宏观调控,要用新思维! 
  破解水泥行业发展过程中投资过热、产能过剩的矛盾和问题,根本途径在于加快经济发展,转变增长方式。但转变增长方式讲起来很简单,做起来并不容易。 
  首先,要改变传统的调控模式,避免出现“一抓就死,一放就乱”的恶性循环,遏制投资过热,不能仅靠收回审批权的单一政策。调控手段也不能只是土地、资金、环保等项目的审批把关。要标本兼治,要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改革地方领导GDP政绩考核制度,从根本上解决地方政府在项目投资上的冲动与盲动。 
  其次,出台调控政策之前,要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调控政策要区别对待,不能搞一刀切。政策不仅有原则性的条款,还要有具体的配套措施和可操作的实施细则。要保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维护中央政策的权威性。 
  再次,紧紧抓住“淘汰落后、节能减排,重组联合、提高产业集中度”几大措施;转变增长方式,深入推进行业的结构调整。资本市场期待已久、即将面世的、新的《水泥工业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办法》将是引领水泥行业健康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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