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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散装办组织赴江西省学习考察并召开散装水泥行政执法座谈会

发布:2010-09-29 16:07:28作者: 骆公望浏览量:969

为学习江西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领域的行政执法经验,加快促进我省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步伐,提高行政执法水平,9月17至19日,省散装办主任陈利永、副主任骆公望率全省11个市及部分县(市)散装办,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设备企业代表负责人等一行38人赴江西省学习考察并召开全省行政执法座谈会。

18日上午,考察团一行先后听取江西省、南昌市散装水泥与预拌混凝土管理办公室的行政执法情况介绍,其先进的行政执法理念、工作力度、工作方法、所取得的显著绩效,使考察团成员深受启发,开拓了视野,同时,也找到了行政执法工作差距。考察团还就执法主体、程序、内容、形式、证据、处罚、文书等知识进行交流、学习。随后,考察团参观了江西时代高科节能环保建材有限公司预拌砂浆生产线,观看公司的宣传片,听取企业情况介绍,双方就预拌砂浆的发展前景、产品特点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18日下午,浙江省散装水泥行政执法座谈会在南昌市召开。11个市散装办先后介绍了《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出台后本市的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分别就争取领导重视、加强宣传、制定政策文件,加快推进预拌砂浆使用示范项目进程、建设预拌砂浆生产线,开展专用车辆驾驶员培训,推进专用车辆安装GPS等方面介绍经验,查找问题,并作了下一步工作打算。

随后,杭州奥拓机电有限公司董事长袁锡康作为企业代表发言,他对我省认真贯彻国家关于“禁现”砂浆工作的要求表示欣慰,并对我省做好此项工作充满信心。乐清、平湖市散装办就开展全省执法大检查、加强预拌砂浆发展规划管理、培训专用车辆驾驶员、实施散装水泥专用车辆规费优惠政策等工作发表了意见,并希望省散装办引起重视。
  
陈利永主任对各市交流汇报情况分别进行了评议,并介绍了全省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况。他强调,自2010年1月1日《条例》实施以来,行政执法工作进展离目标要求差距较大。同时,各市进展情况不一,部分市制定政策滞后,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工作人员偏少,以致对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影响工作进展。

最后,陈利永主任对下一步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第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执法是行政作为的表现,是贯彻《条例》的具体体现,是下一步的工作重点。第二、11、12月份全省将组织联合执法检查,重点对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和专用车辆驾驶员参加培训情况进行检查。第三、增加人员编制,提高队伍素质。要积极向主管部门汇报情况,向编制、人事部门申请增加编制,壮大散装办队伍。同时,要加强学习培训,增进法律知识,提高队伍素质。第四、完善配套政策,做好基础工作。要积极出台“禁现”混凝土和砂浆的具体细则;完善专用车辆驾驶人业务技能和安全培训政策,确保零星增加的驾驶员能及时参加业务知识和安全培训;务必确保辖区内所有专用车辆在年底前安装GPS终端,并建立各市专用车辆GPS监控管理平台。通过完善政策,做好各项基础性准备工作,进一步夯实行政执法的基础。第五、狠抓法规宣传,改善执法环境。在开展行政执法前,要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的内容、处罚依据、起始时间等,让执法对象全面了解执法内容,自觉遵守《条例》的相关规定,及时整改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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