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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区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进入实质性启动

发布:2011-05-16 01:29:06作者: 胡丕国浏览量:1022

近期,湖州市经信委、市建设局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市区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从2011年8月1日开始湖州中心城区范围内所有新开工建设项目将禁止现场搅拌砂浆。《通知》要求,凡规定区域内应当使用预拌砂浆的建设单位必须使用预拌砂浆,并将使用预拌砂浆的要求列入招标文件,并参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预拌砂浆市场价格信息,将使用预拌砂浆的费用列入投标报价,按招标成果签订工程施工合同。《通知》还规定: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加强审查,未注明使用预拌砂浆的,将不得出具审查合格意见等。
    对违反规定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行为,《通知》明确将按《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对外公布举报电话,这标志着重湖州市预拌砂浆工作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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