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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1-06-09 02:42:43作者: 姜永达浏览量:1096
根据《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全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专用车辆驾驶员业务技能与安全培训管理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09】110号)和《浙江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专用车辆驾驶员业务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管理办法》的要求,为了确保所有专用车辆驾驶员全部持证上岗,温州市散装办于2011年5月31日至6月2日对新增专用车辆驾驶员进行统一培训,全市近三百多名新增专用车辆驾驶员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