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1-06-15 08:29:07作者: 徐立国浏览量:1039
按照《宁波市散装水泥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甬财政行〔2010〕160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宁波市江北金平物流有限公司和宁波大榭开发区桦亿运输有限公司两家散装水泥现代物流企业,近日通过市墙散办、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的审核与审批,各获得市散装水泥专项补助资金10万元。
根据《暂行办法》中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规定,申请我市散装水泥物流企业专项资金补助的要求为: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总资产500万元以上,自有散装水泥车运输总吨位500吨以上,建立信息化平台的我市散装水泥现代物流企业。经市财政局与市墙散办人员对申请企业实地核查,两企业申报内容真实,符合散装水泥现代物流企业专项资金补助要求。
散装水泥物流是散装水泥事业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因此发展散装水泥现代物流也是发展散装水泥事业的需要。我市以散装水泥专项补助资金形式,鼓励、引导我市散装水泥现代物流企业发展,将促进我市散装水泥现代物流发展,并为我市的散装水泥事业科学发展起到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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