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预拌干混砂浆生产企业试验室的技术条件,根据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预拌干混砂浆生产企业试验室技术条件〉的通知》(浙商务联〔2010〕92 号)的规定要求。
7月29日,省预拌干混砂浆生产企业试验室考核组专家在诸暨市散装办领导的陪同下,分别对浙江兆山混凝土有限公司、浙江诸暨众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预拌干混砂浆试验室进行验收。
当天,烈日灼人,考核组专家到厂区后,顾不上休息就对生产区、原材料堆放区进行了现场踏看。专家组分别从检验人员条件、检验设备条件、试验环境条件、质量控制、质量管理、现场试验考核六大类科目进行了考核验收。
二家企业顺利通过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