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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散装办、市新墙办举办行政执法培训班

发布:2011-09-05 07:43:50作者: 杭州市散装办 王英浏览量:1130

 
为依法推进散装水泥与新型墙体材料行政执法工作,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杭州市散装办、市新墙办于8月29日至8月31日举办了为期三天的行政执法培训班,各区、县(市)散装办、新墙办行政分管领导、办领导和业务骨干近60人参加了培训,并邀请省散装办、市经信委建冶处的有关领导到会指导。
市散装办、市新墙办主任罗刚在开班动员讲话时回顾了近一年来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市新墙办检查80余处施工现场,完成行政处罚案件2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件,另有在办案件2件,并对6个区、县的生产企业进行了检查。各区、县(市)新墙办根据各自的工作计划,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其中富阳市已完成行政处罚案件1件,沈市长在每季的专报中对墙改行政执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市散办会同市公安交警局配合省散装办、省公安交警局开展了“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专用车辆驾驶员持培训合格证上岗、行驶记录装置及GPS安装”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改写了墙改与散装水泥二个条例施行以来我市行政执法工作空白的历史。在讲话中,他也指出:各地执法工作参差不齐,我们要继续保持头脑的清醒,认真贯彻执行年初墙改领导小组会议确定的打击生产、应用粘土实心砖违法行为的要求,深入开展“墙改行政执法年”活动,以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更加自觉地把行政执法工作推向前进。
培训班上,由各区、县(市)市散装办、市新墙办负责人或业务骨干共计11人自选课题讲一堂行政处罚课程 “自己人上课”有三个好处:第一,极大地调动了行政执法人员钻研法律法规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第二,内容全面、真实,交流探讨学习工作中的所思所得;第三,容易产生互动,效果事半功倍。通过这次培训,我市散装办与新墙办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对执法程序和相关法律文书制作有了更全面的了解,为依法执法、科学执法提供了保证。
培训结束时,市经信委建冶处处长李京海对该次培训方式给予充分肯定并做出总结,首先强调了培训的必要性,指出执法工作的专业性和实践性,需要不断加强法律基础素养,逐步规范工作;其次强调行政处罚的重要意义,指出加强行政处罚有利于散装水泥、预拌砂浆、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同时也有利于“禁现”、“禁粘”工作的开展;最后强调要加强服务,科学执法,指出行政处罚不是最终目的,应加大宣传,更好的推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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