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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散装水泥办与交警联合开展执法

发布:2011-11-25 01:17:03作者: 桐庐县散装办 许琼莲浏览量:1267

 

 

11月18日,桐庐县散装水泥办和县交警大队城关中队联合开展执法,上路检查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专用车辆是否符合《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相关规定,检查内容包括:专用车辆是否按规定安装或者正常使用行驶记录装置、专用车驾驶员是否参加过业务技能与安全培训等。
当日上午,执法人员在桐庐分水江桥头对过往的专用车辆进行了检查,并就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车辆依法进行了处罚。对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企业组织其租用的外省专用车辆驾驶员限期参加统一培训;对某运输有限公司开具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对其进行500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改正使用未参加业务技能与安全培训驾驶员人员的行为。交警执法人员依照《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对未按规定安装行车记录装置的单位进行了罚款。
本次执法检查目的是要各业主单位提高安全行车的责任意识,严格遵守法纪法规,减少事故隐患。因此,在检查的同时,还向每位驾驶员发放《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与应用条例》进行宣传。
省、市散装办领导对这次执法检查活动高度重视,派出了有执法经验的同志到现场进行了指导。这次活动开了杭州所属(市、区)散装办主动执法的先例,也为桐庐散装办执法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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