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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民法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发布:2023-10-26 08:18:19作者: 浏览量:2379

因工作需要,永康市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有奉献精神,无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劣迹,永康本地户籍优先;

2.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法学专业优先;  

3.截至2023年10月20日,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熟悉办公软件,打字速度快。

上述人员中,属于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受过解聘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因赌博、酒驾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人员的;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配偶、知悉血亲及其他近亲属故意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正在服刑的;

8.有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工资待遇

根据永康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1月2日止(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永康市人民法院政治部413办公室。

3、携带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2份,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

4、资格审查: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考试考核: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考试考核形式,具体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四)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考察。

(五)公示录用: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未尽事宜,由永康市人民法院进行解释。

联系电话:87140155

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下载: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空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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