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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信访局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发布:2024-03-26 08:23:14作者: 浏览量:1952

因工作需要,永康市信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话务员(联合接访中心编)1名;协警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2、永康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户口本和身份证为准,居住地为市区者优先),会讲流畅普通话,能听懂永康方言。

3、要求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协警岗位退伍军人优先,学历可适当放宽)。

4、男女不限,话务员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协警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6、其他符合岗位所需的要求。

三、工资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永康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经费薪酬管理实施意见》(永人社〔2018〕126号)执行,享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3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城南路329号永康市信访局301室。

3.携带材料: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

4.资格审查: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考核: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

(五)公示与聘用: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公示合格人员与永康市信访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联系人:黄琳雅,联系电话:0579-8710170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康市信访局负责解释。

 

永康市信访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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