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1-10-28 12:56:58作者: 浏览量:3496
为深入落实《商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商贸发[2009]361号)文件的精神,加快推进北京市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工作进程,大力推广节能环保、质量可靠、施工高效的散装干混砂浆应用,促进北京市绿色施工管理,2011年上半年,北京市建材办在继续做好禁止现场搅拌砂浆日常专项检查工作的同时,加大预拌砂浆使用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预拌砂浆产业实现供需对接,推动“禁现”政策落实到位。
一是结合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指出“禁现”相关政策法规及标准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宣贯,帮助建设工程项目改进工作;二是向各单位发放《北京散装水泥管理法规汇编》、《北京推广使用预拌砂浆政策30问》、《推广散装干混砂浆,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等宣传资料,提高认识;三是延伸行政服务,帮助砂浆生产企业同施工企业建立联系,积极开展供需对接,疏通供需渠道,使散装干混砂浆推广工作初见成效。例如:2011年6月24日核查房山区“航天花园小区1#住宅楼”等18项工程项目时,发现存在违规现场搅拌砂浆的行为,依法给予责令改正和记分处理,并要求施工企业及时改正。同时,积极帮助施工单位同大型砂浆供应企业建立联系,促成了在施工现场设立2套散装砂浆移动筒仓,分别用于存贮散装砌筑砂浆和散装抹灰砂浆,并请砂浆供应企业技术人员为施工企业一线工人进行技术交底。该项目改用散装干混砂浆后,显著提高了施工效率,改善了作业环境。施工单位对散装干混砂浆先进的工艺和稳定的质量非常认可,并同砂浆供应企业达成了长期供货意向,还表示在今后的项目中优先采购散装干混砂浆。
今后,北京市建材办将继续坚持专项执法与宣传服务并举,不断创新形式,加大预拌砂浆供需服务对接力度,不断推进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