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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本级及安吉、德清县散装水泥办公室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发布:2011-01-30 07:13:47作者: 包晓风浏览量:1137

近日,省公务员局下发《关于批准湖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等25家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通知》(浙公局函〔2010〕118号),将湖州市本级及所属安吉、德清县散装水泥办公室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湖州市是我省继杭州、宁波市之后,第三个完成散装办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市,该市参公管理将进一步推进我省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管理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进程。
    希其他未完成参公管理的市学习、借鉴上述市的做法,加快散装办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步伐,为贯彻实施《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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