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5日—16日,由缙云县经济贸易局分管副局长洪耀,缙云县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所长王禄方带领交通警察民警5人和散装办工作人员3人联合对缙云县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专用车辆驾驶员持培训合格证上岗及车辆行驶记录装置安装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分别对缙云县红狮水泥有限公司,浙江仙都水泥有限公司的散装水泥专用车,金温铁路扩能建设工程的中铁22局24局混凝土搅拌车及路过缙云县管辖范围内的散装水泥、混凝土搅拌车进行交通安全行政执法检查。检查的19辆专用车辆中有5位驾驶员没有持培训合格上岗证驾驶专用车辆, 2辆专用车辆没有安装行驶记录装置,其余均符合规定。检查组在现场对5位没有持培训合格证上岗的驾驶员开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发给《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单行本,宣传有关驾驶员须持培训合格证上岗及专用车辆安装行驶记录装置的规定,责令没有安装行驶记录装置的专用车辆限期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