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遏止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通知》(浙委办传〔2011〕9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1〕186号)精神。为摸清情况、指导工作、防范事故、落实责任。2011年9月14日至16日,诸暨市散装水泥办公室联合市交警大队重点车辆管理指导办公室对全市10家水泥企业与7家混凝土公司的专用车辆进行安全运行情况大排查。
排查期间共举行了5次现场分析会。会上,市交警大队重点车辆管理指导办公室朱伟民警官就运输企业如何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如何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和定期检查制度和如何落实违法行为的相互通报机制等问题提出了建议。
诸暨市散装办楼首勇主任针对GPS软硬件建设、新增驾驶员备案制管理、专用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和专用车驾驶员安全责任考核制度等问题提出了要求。
市交警大队重点车辆管理指导办公室王平警官,散装办卢新发、杨森参加此次专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