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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医跳槽后遭解雇 院方拖欠工资4万元

发布:2012-05-23 15:51:16作者: 浏览量:9529

曾任省第一人民医院心内科主任的周乐今,2年前被某民营医院以年薪80万的重金挖走,近日却遭到了这家民营医院的解雇。在医改大潮中,作为我省心血管病领域的名牌医生,周乐今的那次跳槽,一度在业内引起关注。

    “现在我是先驱变成了先烈”,周乐今说,由于理念差异等种种原因,该院干脆“过河拆桥”,心血管内科一建立起来,就让他“走人”。目前,周乐今已将该院告上仲裁庭,案件将于10日开庭仲裁。

    事件 名医跳槽后遭解雇

    今年2月21日,周乐今突然接到“东家”医院的一份通知:因周乐今与该院签订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医院研究决定提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什么叫“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他想不明白,唯一清楚的是,这家他服务了近1年半的医院,单方行政发文,将其解雇了。

    今年49岁的周乐今是知名的心血管病专家,从事临床心血管病工作29年,曾任省第一人民医院的心内科主任。为国内首届MHA(医院管理专业硕士),中国医师协会心血管内科医师分会委员。周乐今回忆,2008年初,某民营医院正筹备建院,心血管科要作为该院的临床重点来建设,欲寻当地有名的专家,做学科带头人。该院的第一任院长李教授从2008年开始,到2009年底,一直找周乐今谈。周当时还在省第一人民医院工作,“当时还是有点顾虑,毕竟从公立医院辞职出来就回不去了。”他说,但考虑到目前医疗改革深入推进,很多公立医生始终会慢慢分流向民营,他又想挑战下自己。

    看到了他的犹豫,该医院承诺:保证五险一金,和公立医院没有什么差异。并开出了年薪80万的重金。这样一来二往,周乐今终于答应跳槽,带着两个助手从省第一人民医院辞职。2010年10月1日,医院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合同期限为3年,工作岗位是心血管内科主任,并经昆明市劳动就业部门和保障部门登记。

    缘由 “管理理念存冲突”

    为什么重金挖来的名医,在不到一年半的时间里,却要将其解雇?按照周乐今的说法,原因是多种多样的。首先是管理理念的差异太大。他跳槽前,曾担任过省第一人民医院的主任医师,随着对学科研究的深入,他的思维模式已有所转变,偏向于欧美的慢性疾病管理,不是一味鼓励手术,而民营医院追求“GDP”,很多他想做的事情在那儿做不成。

    据周乐今介绍,医院将“现金流快速回流”作为经营理念,说白了,就是鼓励消费,鼓励手术等等。“我是做学科的,我的合同里没说要完成经济指标。我的科室50%的医生没有执照。我得先培训他们啊!”周乐今说,不到5至10年的时间,一家新医院是不可能盈利的,开始只能扎扎实实建设学科,形成良性运转。而医院还没学会走却想跑起来。“也许理念有冲突,但高层从来没有来交流过。我想做的事情做不了,不想做的硬要我做。”

    周乐今认为还有一个原因,医院想 “过河拆桥”,利用他的学科影响力、业务能力将该院的心血管内科组建起来,现在框架设定了,慢慢运转了,就大手一挥让他“走人”。

    律师 单方提前解除合同系违法

    被解雇后的周乐今,马上委托了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宏雷,给医院发了一份《律师函》,不过信件石沉大海。他随即向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医院的行为违法,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要求该院支付截至今年4月1日前拖欠的工资4万元,并支付4月1日至其恢复岗位的工资待遇。

    律师认为,医院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系违法行为。首先,该院解除合同的理由为“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但根据相关法律,“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而该院并没有这些情况。此外,医院应该先与周乐今进行协商,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医院也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周乐今本人,而不是以行政发文的形式单方进行“决定”。

    昨日记者致电该院陈姓院长,他表示,目前不便接受采访,案件已经到仲裁庭,一切按法律程序来办,其他等到仲裁结果出来后再说。记者了解到,此案将于10日,在昆明市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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