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3-11-04 08:34:30作者: 浏览量:2408
因工作需要,永康市社会治理中心需招聘编制外合同工1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从事非警务事项协同处置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2、永康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户口本和身份证为准,居住地为市区者优先),会讲流畅普通话,能听懂永康方言。
3、要求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应用。
4、男女不限,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6、其他符合岗位所需的要求。
三、工资待遇
按编外用工薪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城南路329号永康市社会治理中心310室。联系电话:0579-87101703。
3.携带材料: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
4.资格审查: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5.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6.体检: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7.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
8.公示: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9.聘用:公示期满后,按《劳动合同法》相关条例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