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9-11 08:11:18作者: 浏览量:1395
因工作需要,永康市古山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社会事务管理办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日常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养老服务、慈善救助、低保低边等民政业务工作。要求:
(一)年龄40周岁以下,永康市户籍优先;
(二)获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高级工班、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证视同大专、本科相应学历;
(三)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有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热心从事乡镇民政工作;
(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人际沟通能力,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工作纪律;
(五)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可熟练使用excel、word、ppt等常用办公软件。
三、工资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永康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经费薪酬管理实施意见》(永人社【2018】126号)执行,享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至9月1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永康市古山镇人民政府406办公室。
3.携带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
4.资格审查: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考试考核: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考核形式,具体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
(五)公示与聘用: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公示合格人员与古山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
联系电话:0579-87517839。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康市古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永康市古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