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1-03-18 01:44:07作者: 包晓风浏览量:1132
台州市人事局近日发文(台人公〔2011〕93号),根据省公务员局批复,同意台州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等37家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台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台州市是我省继杭州、宁波、湖州三市之后,第四个完成散装办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市。
上一篇:义乌市散装办贯彻落实“双承诺”工作
下一篇: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新动向 金华婺城区全面开展依法行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