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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泥工业节能降耗指导意见

发布:2008-08-05 17:29:52作者: atp浏览量:3947

水泥工业是能源消费量较大的产业。2006年全省水泥生产的能源消费量889万吨标准煤,占全省工业总能耗的9.1%。大力推进水泥工业节能降耗,对实现我省“十一五”时期节能降耗目标具有重要作用。

  一、我省水泥工业节能降耗的基本情况

  (一)节能降耗取得显著成效

  近年来,我省水泥工业大力推进结构调整,水泥生产装备和工艺技术基本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产业结构得到优化升级,节能降耗成绩突出。

  一是形成了以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工艺为主的产业格局。截止2006年底,全省累计拆除水泥机立窑688座,建成投产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81条,新型干法水泥比重从2000年的2%提高到99%,走在全国前列,接近国际先进水平。通过实施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工艺,每年可节约标准煤100万吨以上,节省石灰石700万吨以上;可腾出土地约2万多亩,人均劳动生产效率增长5倍以上,综合能耗大幅下降。

  二是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的应用快速起步。目前,全省81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已有29条建设了纯低温余热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20.35万千瓦,年发电量14亿千瓦时,一年可节约46万吨标准煤。有19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的纯低温余热发电机组正在建设中,装机容量10.35万千瓦,建成投产后,每年可节约标准煤24万吨。

  (二)节能降耗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一是在较高水平上进一步降低能耗难度加大。目前,我省生产每吨水泥熟料的煤耗和电耗分别为114.6千克标准煤和68.3千瓦时,大大优于全国平均水平。进一步挖掘能源消耗下降潜力,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

  二是部分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没有建设纯低温余热发电机组。全省81条新型干法生产线总数中,有32条没有将废气中的余热利用起来,大量热能被排放到大气中。纯低温余热发电的比例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提高水泥熟料质量任务很重。新型干法水泥企业大多由机立窑企业转型而来,由于缺乏高层次的生产和管理人才,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水平不高。大多数企业的水泥熟料28天抗压强度在60兆帕以下,进一步提高质量要做大量工作。

  二、水泥工业节能降耗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战略。依靠科技进步,坚持应用先进技术与淘汰落后工艺相结合;转变发展方式,坚持清洁生产与资源综合利用相结合;依靠科学管理,坚持加强企业管理与提高产品质量相结合。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努力构建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型水泥工业,促进水泥工业节约、清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二)到2010年的目标

  1.全省水泥生产平均吨熟料煤耗≤110公斤标准煤;吨熟料电耗≤65千瓦时;吨水泥综合能耗≤90公斤标准煤。

  2.所有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均采用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

  3.与“十五”期末相比,水泥工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下降30%以上;水泥生产用能占工业总用能的比重由9.1%下降到6.4%。

  三、推进水泥工业节能降耗的主要措施

  认真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6]3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07〕17号),全面推进水泥工业的节能降耗。

  (一)加大结构调整力度

  一是进一步推动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2007年年底基本淘汰水泥机立窑。二是积极实施粉磨工艺改造,建立小粉磨站退出机制。三是优化水泥行业组织结构。鼓励水泥企业通过强强联合、兼并重组、相互持股等方式进行战略重组,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提高产业集中度。

  (二)全面推进水泥生产余热利用

  大力推广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鼓励和支持新型干法水泥生产企业利用废弃余热进行纯低温余热发电。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十一五”期末所有新型干法窑都必须完成利用余热进行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的改造,全省新型干法水泥生产企业减少三分之一的用电量。

  (三)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和新设备

  一是推广应用以降低粉磨电耗为重点的节能技术和设备。鼓励企业采用辊式磨、辊压机以及其它预破碎技术和装备。二是鼓励和支持企业进行电机变频调速控制等节能技术改造。“十一五”期末,全省水泥企业所有符合条件的电机、风机系统基本完成以变频等节能技术为主的节能技术改造。

  (四)积极推进水泥工业循环经济

  一是鼓励企业利用工业废渣、低热值燃料及可燃废弃物,节约自然资源,实现工业废渣资源化。二是鼓励企业利用水泥窑炉消纳城市垃圾和有毒有害物质,进行无害化处理,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危害,实现有害废物资源化。三是积极发挥水泥工业消纳废渣的特点,在重化工聚集区域优化布局,实现各种资源的循环利用,构建以建材工业为基础的区域循环经济体系,不断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五)加强企业用能监管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属于国家和省限制类和淘汰类的生产项目,要限期整改和淘汰,到期不改的,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其停产或关闭。加大用能执法和管理力度,严格执行《水泥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2007)强制性标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违法用能行为。企业主要产品生产能耗超标准限额的,必须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其停产。

  (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依照《浙江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财政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加大对余热利用和节能降耗技术改造项目的支持力度。对新型干法水泥生产企业利用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的项目,在项目核准、土地审批、贷款投放、贴息政策上优先给予支持;电力部门在并网、上网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税务部门按照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优先给予税收优惠。

  (七)进一步提高水泥企业的管理水平

  推行《浙江省新型干法水泥企业管理规范》,强化科学管理,完善能耗考核制度,降低能源资源消耗。一是重视原料、燃料的均化管理。企业要配置完善的预均化设施,提高生料生产的均化效果和质量的稳定性,为窑系统稳定运行提供基础保障。二是严格生产工艺参数的控制管理。通过对生产过程的标准化管理和控制,确保过程产品质量各项指标达到要求,实现整个系统生产运行的稳定。三是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努力改善各项性能指标,提高水泥熟料的强度,延长水泥使用寿命,减少水泥生产的资源和能源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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